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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营销环境中说服知识的应用展望
一方面,说服知识理论在数字营销情景中得到了广泛应用,现有研究揭示了说服知识在帮助消费者进行市场博弈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一定程度上证明了说服知识可以帮助消费者抵抗、回避来自隐蔽说服的影响,但是研究不应止步于此,消费者在博弈中的主动性应该被进一步思考,对消费者面对说服事件回应的探究不应仅仅停留在态度层面,可以进一步思考他们如何利用说服知识实现自身说服目标,如何影响和说服其他消费者或营销者,消费者而不是营销者的“说服策略”和“说服技巧”将更值得被关注和讨论。
另一方面,营销策略应追寻的目标是营销者和消费者短时的成效,但消极的体验是对消费者信任的消耗,是一种无法长久的零和博弈。因此研究可以聚焦在消费者如何利用说服知识去识别和回应原生广告相关披露,从而为合理披露以及原生广告监管提供有力证据。另外,研究需更进一步探究如何使广告和说服对消费者“有用”,无论是提供有价值的信息还是沉浸式的游戏体验,都有可能使消费者在识别广告并激活说服知识的前提下并不会降低对广告和品牌的评价。虽然越来越多的研究提供了相关证据,但是研究需在更广泛、多样的数字营销环境中进行思考,例如电商、直播和社交平台。
在数字营销情景中,广告与说服变得更具沉浸性、交互性、娱乐性和复杂性,相对于传统形式的广告而言,消费者需要更多的认知资源去识别和加工来自营销者的说服,而且不同形式的广告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不同平台的参与规则也各不同,消费者可能需要时时刻刻面对来自新形式的说服。在这种情况下,新营销情境与传统广告形式中说服知识激活条件之间的差异需进行更进一步的探究,研究也需关注素养性的说服知识多大程度上可以帮助消费者激活说服知识,以及影响因素有哪些;某一特殊情境或广告形式的说服知识是否可以在不同的情景中进行通用,例如消费者对电商平台说服知识的掌握是否可以使其在社交平台中激活说服知识更加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