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贵企业或贵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等认为被错误纳入失信名单、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失信信息应予撤销但未及时采取撤销措施,或错误被限制消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解除。
100.客观理性认识“执行不能”。
人民法院通过依法执行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但是申请执行人的债权能否最终得到实现,除了法院的执行质量及效率等因素外,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和履行能力也是非常重要的决定因素。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属于“执行不能”,而不是“执行难”。
如果贵企业是债权人,请客观理性地认识 “执行不能”。对于“执行不能”的案件,请贵企业对执行法院和执行法官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共同营造理解执行、尊重执行、配合执行的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