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重要改革举措。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简称“企业民主管理”)是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具体实践,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内容。总体来看,各地对开展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较为重视,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情况,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健全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当前,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在不断深化改革中向前发展。
企业民主管理逐渐走上法治化轨道,我国《宪法》规定:“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我国《工会法》和《公司法》《劳动合同法》等对企业民主管理做了规定,2012年中央纪委等六部委联合印发《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全国有29个省(区、市)出台了36部有关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企业民主管理领导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绝大多数省(区、市)建立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协调机构,由省(区、市)党委、政府领导牵头负责,逐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和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发展,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制定了《全国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五年规划》和《职工代表大会操作指引》,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央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指导意见》,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推行企业集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意见》。各地结合实际,探索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丰富民主形式。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融入现代企业治理体系,按照“巩固、规范、深化、提高”的要求,公有制企业扎实推进民主管理工作。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有了新拓展,各地形成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的“1+X”模式,多地以头部平台企业为突破口,逐步探索建立平台企业劳动者民主参与新模式。高校等事业单位职代会制度实施效果较好,将民主管理有效融入单位建设。
从近期调研情况来看,当前企业民主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及挑战:一是思想认识不深。有的企业负责人、工会干部对企业民主管理工作重视还不够,对职代会之于完善企业治理结构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升。二是法律政策不完善。目前国家层面缺少有关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专门性法律。现行的政策规定存在刚性不足、监督措施不多、责任追究不严等问题。三是工作发展不平衡。非公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难度较大,有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不规范、作用发挥不到位。四是工作力量不足。职工代表存在“不敢说、不会说、说了也白说”现象,履职能力有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