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大“氯化镁”生产基地·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欢迎您!      全国统一销售热线:400·887·6363
 扫一扫 手机站
全部产品分类
 资讯中心
    
青海出台新规加强盐湖资源管理
来源:青海镁业 | 作者:qhgem | 发布时间: 2025-11-20 | 93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盐湖资源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

  其中提到,鼓励盐湖资源开采企业在矿区范围内实施深部精细勘查,攻深找盲增储,储量报告通过评审备案后新增资源可申请并入已有采矿权,延长矿山服务年限。

  盐湖资源开采和加工项目应当符合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规划,统一布局、统一规划。市(州)政府按照“一湖一证”组织推进资源整合和企业重组。

  盐湖资源开采企业不得通过签订合作、出售、委托、租赁、承包合同等方式,将采矿权整体或部分开采权利转由其他企业开采;其设立的子公司及其他合资合作合伙的关联企业,也不得实施采矿行为。对未取得采矿权的企业,不予备案盐湖资源采矿、选矿项目。

  关于加强盐湖资源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

  为加快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建设,持续规范盐湖资源勘查开采与综合循环利用秩序,进一步加强盐湖资源管理,全面提高资源支撑保障能力,促进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措施。

  一、强化资源增储保障

  深入开展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稳定省级财政投入,加强盐湖资源基础地质调查评价和深层卤水勘查开采技术研究,带动社会资金参与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积极推进深层卤水、油田水资源勘查,完善勘查标准规范,力争形成新的资源接续地。加快成果提交和转化,在批准的勘查周期内未按勘查方案开展钻井、槽探、浅井等实质性工作的,探矿权期限届满不予续期,不可抗力或政策等非企业自身原因除外。鼓励盐湖资源开采企业在矿区范围内实施深部精细勘查,攻深找盲增储,储量报告通过评审备案后新增资源可申请并入已有采矿权,延长矿山服务年限。盐湖资源开采企业应当按规定编制矿山储量年度报告,如实反映各矿种年度资源动用变化情况。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企业编制的储量年度报告进行严格审查,督促指导企业按规定如实填报年度公示信息,不按规定如实编制并报送储量年度报告或不如实填报勘查开采公示信息的,依据矿产资源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或处理。

  二、规范资源开采和保护

  盐湖资源开采企业指依法取得采矿权,在批准的采矿权范围内从事盐湖矿产资源开采、选矿活动的企业。盐湖资源加工企业指利用盐湖初级选矿产品延伸加工生产的企业。盐湖资源开采企业应当按照资源储量报告确定的主矿种和共伴生矿种,依法办理矿业权物权登记,开采主矿种和综合利用共伴生矿种必须取得采矿许可;对同时采出但暂不能综合利用的共伴生矿产以及含有用组分的尾矿,应当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存储和堆放,防止资源损失和生态破坏。盐湖资源开采企业和加工企业应当严格建立计量设施、销售台账,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相关税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