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大“氯化镁”生产基地·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欢迎您!      全国统一销售热线:400·887·6363
 扫一扫 手机站
全部产品分类
 资讯中心
    
职场失信不立,付出代价不菲
来源:青海镁业 | 作者:qhgem | 发布时间: 2023-08-23 | 618 次浏览 | 分享到:

  诚信,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组成部分,不仅是公民道德的基石,也是企业经营的宝贵财富。然而实际生活中,部分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存在的不诚信行为,影响了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破坏了社会风气和道德风尚。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发布十大典型案例,向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出合理建议,以期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公司为劳动者申请落户指标,劳动者提前辞职被判赔偿

  邹某于2019年8月入职某保险公司时,为获得北京户口而与公司签订《五年服务承诺协议》,载明:“本人自愿承诺自入公司后,获取公司引进指标日起至少为公司服务满五年。在五年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的,本人自愿支付公司补偿金50万元。”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接收函载明:该生须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满三年后办理落户手续。

  2021年2月,邹某提出辞职,双方劳动关系于2021年3月31日解除。保险公司要求邹某支付补偿金,如未支付将不予办理档案转移手续。随后,保险公司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要求邹某支付补偿金50万元。仲裁裁决结果驳回保险公司的仲裁请求,后保险公司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遂诉至法院。

  昌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五年服务承诺协议》后,保险公司依约为邹某取得进京落户指标。后邹某因未在保险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故未能办理落户手续。户口进京指标系稀缺资源,邹某提前离职行为有悖诚实信用原则。保险公司为其办理户口落户指标存在人力资源方面的成本支出,并对未来人才引进造成一定损失,故判决邹某向保险公司赔偿损失,酌定金额为5万元。

  劳动者提供虚假休假证明,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获支持

  肖某于2006年入职某公交公司,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9年7月,肖某向公司提交《某医院休假证明书》,显示:“姓名:肖某;扼要病情及印象:颈椎病;治疗建议:休息一周;医师:薛某;2019年7月8日。”后肖某于2019年7月9日至15日休病假。随后,公司发现休假证明上的日期有修改的痕迹,肖某称休假证明系2019年7月9日开具,不清楚为何书写的是8日。

  后该医院医务处出具情况说明,载明:“患者肖某假条为我院创伤科医师薛某于7月2日出具,假条底联中并无修改痕迹。经核查,我院门诊挂号系统内未发现肖某当日挂号记录,属于医生个人违规开假行为。目前,我院已按相关规章制度对当事医师进行处罚。”

  公交公司提交的《劳动合同管理规定》规定,“连续旷工3天,12个月内累计旷工5天的,系员工严重违反请假、考勤制度,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