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以来,格尔木市国税局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纪检监察工作要点,采取四项措施认真开展“两个责任”落实、廉政教育等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坚持反对“四风”为常态化。市局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重点,坚决纠正铺张浪费、奢侈享乐、公款吃请、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问题,盯紧“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防止“四风”反弹。
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形成廉政观念向心力。为深入开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市局组织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贪腐的代价》;为有效落实“520我爱廉”活动,增强廉政意识,强化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市局全体党员干部分两批在局党组的带领下前往警示教育基地—-柴达木监狱,接受警示教育等活动,为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敲响了警钟,上了一堂鲜活的警示教育课。
三是建立完善廉政谈话制度。根据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和年初开展的“以案明纪”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市局廉政谈话制度》。廉政谈话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分三个层次,分别是局党组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和分局主要负责人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谈话、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工作人员的谈话。
四是不当老好人,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拓宽问题发现渠道,扎实做好专项检查、走访纳税人及明察暗访,加强与稽查部门沟通交流,及时发现涉税案件中税务人员的违规违纪问题,对违规违纪行为一律零容忍,坚决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