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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举措》的通知
来源:青海镁业 | 作者:qhgem | 发布时间: 2026-04-27 | 59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四、优化发展环境

  (十五) 保障招投标领域公平竞争。推广电子保函、移动数字证书全国互认,减轻民营企业负担。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代理机构行为,严格执行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从源头防范违规限制民营企业等情况。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要求在招标公告中公示行业监管部门信息、中标候选人相关内容,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打击阻碍民营企业合法参与招标投标行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

  (十六) 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持续发挥三级问题协调机制作用,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我省两批重点事项实现“线上为主、线下兜底、集成办理”。鼓励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整合涉企服务资源,搭建“企业之家”“助企服务站”“惠企政策综合服务窗口”等涉企“一类事”服务专区,为民营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审批服务,以及政策、金融、法律、人才等全方位增值服务。(责任单位:省数据局)

  (十七) 持续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依托青海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发挥各级商会桥梁纽带作用,加大项目宣传推介与精准对接力度,常态化向民间资本公开推介重点项目,及时动态更新项目清单、地方支持政策、招商推介活动及项目推进进展等信息,持续优化投资服务保障,全力吸引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全省重点领域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联)

  (十八) 依法依规开展涉企检查。建立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年度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和计划。规范检查文书使用,全面推行“扫码入企”,严格落实检查审批、事前告知、扫码进场、全程记录制度,实现涉企执法检查流程标准化、行为规范化、痕迹数字化。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指导、服务和规范管理,引导民营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科学进行投资决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防范各类风险,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地区、部门加强政策指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重要情况按程序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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