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聚焦改革攻坚,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
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实施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行动,加强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推动国有资本向产业“四地”和新兴产业集中。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完善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和问题解决机制,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紧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实施企业梯度培育工程,新增规上工业企业80家以上。分型分类精准帮扶个体工商户发展。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盘活用好存量土地、闲置房产、存量基础设施,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建立省内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市场、上网电价由市场形成机制,深化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价格改革。规范提升各类开发区、园区,支持河湟新区高质量发展。
提升经济治理效能。全面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做好政策一致性评估,健全预期管理机制,放大政策集成效应,着力提振市场信心。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加快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巩固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成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积极有序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引导金融机构加力支持扩大内需、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高质量编制“十五五”专项规划。
协同推进对内对外开放。深入落实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加强与对口援青、东西部协作和邻近省份产业对接合作,积极承接东中部地区先进制造业转移,深度融入雅下水电工程等国家重大项目建设,深化与香港、澳门经贸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加强同中亚、东南亚、中东国家合作交流。实施外贸规模和主体倍增工程,开展“投资青海”行动,聚力打造“零碳综合保税区”样板,促进“产业带+跨境电商”深度融合。发展绿色算力、中藏医药等服务出口,创新发展数字贸易,扩大盐湖化工、有色金属、新材料等中间品贸易,放大外贸、外资、外事联动效应,推动多领域合作共赢。
(五)聚焦协调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区域联动
推进跨区域协作和新型城镇化。更好发挥西宁、海东、海西挑大梁作用,放大海南、海北区域发展优势,加快青南地区绿色发展,创新发展“飞地经济”,构建区域发展共同体。加快西宁—海东都市圈一体化进程,科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引导省内人口优先向都市圈集聚。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实施城市更新示范行动,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房屋2.7万套,推进完整社区、口袋公园、“温暖工程”建设,改造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更新住宅电梯300部以上,改造城市供排水、燃气、供热等管网600公里。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推动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等。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创新发展避暑房、康养房,有序推进“高原好房子”建设。大力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精准定位、做大做强1—2个主导产业,以县域经济“小切口”推动形成全省高质量发展“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