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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营销差异化现象调查结果 老客户常遇“杀熟”
来源:青海镁业 | 作者:qhgem | 发布时间: 2024-11-18 | 230 次浏览 | 分享到:

  调查中,对外卖类平台标价22元的糖烤板栗米麻薯进行购买体验,结算价格出现了4元至22元的波动,价格差异超过售价的80%;结合短视频/直播平台11位消费者的亲身体验,对售价79元的苏泊尔电热水壶304不锈钢1.7升全自动安全超大容量烧水壶电热水壶进行调查,结算价格呈现出49元至79元的波动,价格差异接近售价的40%;对在线民宿类平台进行调查,结算价格呈现8%的价格差异。

  体验调查发现,在多个平台上,新用户往往能享受到更低的结算价格。这主要得益于平台为新用户提供的专属优惠券、礼金等福利。在某些平台上,用户级别和会员权益也会影响结算价格,高级别用户或会员在平台上能享受到更多的优惠和特权。此外,付款方式也会影响结算价格,平台可能会通过鼓励使用特定的付款方式来促进交易。

  ●消协建议

  加强监管促进规范

  根据本次大数据差异化营销调查结果,3地消协组织从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大数据应用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诚信守法经营,加强自我监督,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大数据使用的规范和机制,明确数据收集、处理、使用的合法性和透明度,在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时,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严格做到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建立内部监管机制,定期进行内部审查和自查自纠,避免滥用大数据进行价格歧视。

  有关部门要加强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建设,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明确界定大数据差异化营销的定义和判定标准,规范企业采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加大对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保护力度;加大对大数据差异化营销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和信誉损失。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以确保快速响应消费者投诉。

  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技术创新、推动信息公开,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开发更智能、更公平的定价算法;推动大数据应用技术的信息公开,提高大数据应用的透明度;加强对大数据企业的反垄断调查。

  消费者要强化自我保护意识,遇到消费侵权问题依法理性维权。消费者应养成仔细阅读用户注册协议和隐私保护协议条款的习惯,尽量减少在互联网上留下个人信息痕迹;提高对大数据应用的了解,在遭遇大数据差异化营销时,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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