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关系,是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尽管新型生产关系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过程,但并不意味着新型生产关系就是伴随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发展而自发出现的,它仍然需要人们在发现规律、遵循规律、运用规律的基础上,主动探索,积极实践,自觉地加以把握。新型生产关系的形成和发展,不仅是理论命题,而且是实践命题,更是改革命题。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中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必须破除体制上的障碍、机制上的梗阻和政策上的短板,促进新型生产关系的形成。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支持国有企业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同头部民营企业和创新型民营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出台人才跨领域、跨地区、跨体制顺畅流通的一揽子政策,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政策体系,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强化国有企业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建立与现代新国企相符合的人才激励制度,充分释放人才活力;完善国有企业创新创造容错机制,允许国有企业在科技创新和产品研发等方面先行先试、大胆探索,给予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一定的试错空间,在创新创造中涵养“工匠精神”。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国有企业在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和安全支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建设科技强国、制造强国的目标要求相比,目前仍存在创新成果数量有待增加、质量有待提升,以及科技投入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成果转化效率有待提高等不足。为此,应鼓励国有企业依托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重大项目,建立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等平台单位,以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和共享平台为载体,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完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有目标、有针对性地进行研发投入,进一步优化成果转化机制,改善成果转化生态,健全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强化国有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的主体地位,突出国有企业在产业链、供应链等领域“链长”的责任担当,以开放、协同、引领的姿态去带动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使国有企业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深化考核及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我国的国有企业始终发挥着支撑国家战略、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的功能,同时发挥着维护国家经济稳定和参与市场竞争等方面的价值,这两方面是密切联系、相互统一的,也是国有企业深化考核及监管体制机制改革的落脚点。应坚持对国有企业授权与监管并重,完善国有企业授权经营体制,进一步细化国有企业授权放权清单,加快政府监管职能转变,以“放”“管”结合的方式,提高国有企业运行的灵活性,提升国有资本运用的有效性;坚持国有企业分类考核,探索重点项目的单独考核模式,根据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行业特点等,制定差异化考核措施,设置能够反映价值创造能力的考核指标,使国有企业在制定发展战略、布局技术路线及创新产品模式等方面形成差异化发展路径,实现短期目标与长远发展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