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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如何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重点解读
来源:青海镁业 | 作者:qhgem | 发布时间: 2024-04-17 | 116 次浏览 | 分享到: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年初,青海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出33条务实措施。措施的出台为青海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谋定了怎样的方向?是否回应了民营企业重点关切的问题?近日,《青海日报》邀请青海省民营经济发展局相关负责人对措施进行权威解读。

  民营经济33条重点把握了三个原则

  一是落实国家部署,力求一贯性。全面落实国家民营经济31条,立足省情细化实化各项支持政策,固基础、补短板、强弱项,不折不扣推动党中央各项部署在我省落地见效。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力求精准性。聚焦民营经济发展痛点难点堵点,积极回应经营主体关切,针对性地提出常态化助企暖企、推动涉企政策免申即享等措施,解决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融资、土地、技术、人才、审批等突出问题,努力提升经营主体在准入、准营、退出“全生命周期”的链条式服务,提振民营经济的发展信心。

  三是强化统筹推进,力求协同性。树牢“一盘棋”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在增强政策公平性、普惠性、可及性上下功夫,放大金融、财税、投资、产业、市场准入、产权保护等政策组合效应。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注重步调一致、同向发力,进一步拓宽政策落实覆盖面,不断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

  民营经济33条重点围绕6个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

  一是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支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发展、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工业转型升级、文化和旅游发展等专项引导资金撬动功能,加大对“个转企”“小升规”民营企业的支持,对经济增长、吸纳就业的企业给予梯度奖励;对首次升规入限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对照国家重点细分行业目录,形成省级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建立重大项目清单、产业项目清单、特许经营项目清单等三张拟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项目清单,推广应用全国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及城市老旧资源。

  青海民营经济发展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民营经济33条积极回应经营主体关切,在增强政策公平性、普惠性、可及性上下功夫,放大金融、财税、投资、产业、市场准入、产权保护等政策组合效应。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注重步调一致、同向发力,进一步拓宽政策落实覆盖面,不断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大力提振民营经济的发展信心。

  二是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分批有序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逐步实现准入即准营。全面落实简易注销制度,完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完善企业重整识别机制,依托“府院联动”,依法拯救陷入财务困境但有挽救价值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涵盖各类经营主体的公共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民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畅通保障民营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渠道,重点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

  青海民营经济发展局相关负责人指出:33条着眼于政策落地,提出要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鼓励民营企业合规经营,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引导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用于新的助力全省重大战略的项目建设,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三是强化民营经济要素保障。全面提升“信用贷”服务质效,升级扩能“青信融”“银税互动”融资平台,逐步扩大省中小微企业续贷周转资金池、省中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受用覆盖面。鼓励民营企业利用存量土地发展国家支持的新产业新业态,现有建设用地过渡期支持政策以5年为限。健全人事管理、档案管理、社会保障等接续的政策机制。强化民营企业用工服务,加强扩岗政策支持和创业帮扶,搭建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用工和劳动者、高校求职信息对接平台。持续打造“大数据+铁脚板”的就业服务模式,深入开展就业服务“春风行动”。

  青海民营经济发展局相关负责人指出:33条充分考量不同行业企业的成本结构差异,因势利导,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含金量,提出,定期发布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的税费优惠政策清单,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涉企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深入治理垄断性中介高收费行为。

  四是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制保障。加强对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财产权的保护,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格权。保护民营企业在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中各个环节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利,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家的诉讼权利。依法严格区分企业家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以及执法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推动协同监管,公布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推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企业家学法”等活动。

  五是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及共建“一带一路”,积极融入生态文明高地和产业“四地”建设。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发展劳动密集型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和生态产业,参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减碳技术和服务,加大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储能等领域投资力度,参与用能权交易。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支持民营经济经营主体参与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等生态环保项目。

  青海民营经济发展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民间投资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主力军,也是提升投资质量、增强投资活力的关键力量。为进一步勉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33条提出,积极推动民间投资项目滚动列入省级重点项目、纳入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公开推介首批49个民间投资项目,重点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清洁能源、乡村振兴、生态旅游等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领域建设。在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前提下设立“红绿灯”,推出一批“绿灯”投资案例,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

  六是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加强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梯次培养,建立健全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传帮带辅导制度,构建多领域多层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体系。建立优秀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表彰奖励机制,定期表彰奖励在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民营企业担负社会责任,踊跃投身社会事业。全面推行青海省新型政商关系负面清单,推动党政干部和民营企业家双向建立亲清统一的政商关系。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思路明晰

  2024年开年以来,高原大地,民营企业正以“拼”的精神、“闯”的劲头、“实”的干劲,在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开创新局。随着我省33条的出台,以及青海民营经济发展局的正式成立,“激活民营经济发展”正式成为一年青海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

  青海民营经济发展局将以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为主线,加强相关领域政策统筹协调,还推动建立“七项机制”、搭建“六个平台”、构建“五大体系”、开展“四项行动”、创推“三种模式”,全方位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当好民营经济“娘家人”。

  民营经济的每一步发展,都离不开党和政府的政策支持。

  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强调“党中央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明确“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指出“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这一系列重要论述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内容,为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上下齐心,其利断金。青海伴随着盐湖、清洁能源、生态旅游和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等重点产业发展,市场开放程度更大,各种商机在拓展,全省民营经济迎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循着全省民营经济的发展路径,青海民营经济发展必将有所得、有所获、有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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