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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新模式应严守法律红线保障消费者权益
来源:青海镁业 | 作者:qhgem | 发布时间: 2023-08-29 | 441 次浏览 | 分享到:

赵占领补充指出,2022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进行价格比较的,标明的被比较价格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因此,在判断经营者所标原价是否真实准确时,要严格依照“被比较价格应当不高于该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场所进行价格比较前七日内的最低成交价格;前七日内没有交易的,应当不高于本次价格比较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的规定来进行判断。

多措并举筑牢监管防线

谈及“顺手购”这一营销模式,多数消费者给予肯定,认为如果平台和商家能够真正让消费者得实惠,提供更多物美价廉的商品,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购物补充。

“应进一步压实电商平台主体责任,完善此类营销模式的销售规则,严把商品入口关,并在下单页面提供商品详情查询渠道,构建公开透明的销售机制,供消费者参考选择。”赵占领提醒,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因此,电商平台应畅通举报渠道,并在获知商家违法行为后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陈音江注意到,由于“顺手购”商品大多价格不高,因此即便出现问题,很多消费者也会选择忍气吞声。他表示,消费者一旦发现上当,要及时固定证据,保存好交易记录等凭证并联系商家解决,问题严重的应及时向平台和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也应强化职责,筑牢监管防线,针对此类创新营销模式制定相应规范,畅通投诉维权渠道,及时处理消费者反映的集中问题,严格依法处罚违法违规行为,还应加强宣传并引导电商平台和商家提高自律意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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