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大“氯化镁”生产基地·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欢迎您!      全国统一销售热线:400·887·6363
 扫一扫 手机站
全部产品分类
 资讯中心
    
营销新模式应严守法律红线保障消费者权益
来源:青海镁业 | 作者:qhgem | 发布时间: 2023-08-29 | 442 次浏览 | 分享到:

“所谓‘顺手购’和‘推荐购’是借鉴了超市在结账区域摆放糖果、饮料等商品,供消费者顺手购买的一种营销模式,当前大多电商平台都在进行推广。”在某电商平台担任运营工作的张旭告诉记者,这一模式初衷是为了达到商家和消费者双赢局面,商家通过这种模式售卖商品、提高销量,间接增加店铺流量和顾客转化率;消费者也可以购买到性价比较高的包邮商品,获得实惠。

张旭透露,当前,多数电商平台并未对“顺手购”商品收取推广费,且支持跨店铺销售,这使得很多商家都借这一活动售卖商品。但由于实际中,平台过于看重曝光转化率,使得一些商家利用低质低价商品促销,导致问题频发。

“闷包”销售侵犯消费者权益

采访中,多位消费者向记者表示,个别商家之所以能利用“顺手购”这类促销模式套路消费者,利用的正是难以查询商品详情的“闷包”销售手段。

记者近日在某电商平台体验“顺手购”后发现,备受消费者诟病的无法查看商品详情问题仍没有解决,除推荐商品的图片可以进一步点开外,其余内容均无法详细查看,有的商品图片点开后会包含一些商品介绍,但并无用户评价等内容,还有的图片点开后再无任何详细信息,因推荐商品会随机变化,消费者如果想要该商品,只得选择先行购买。

在另一电商平台推出的“推荐购”中,同样无法在该页面查看商品详情,提供的商品信息仅包含名称、图片、价格和商品规格,虽然设置有热评展示,但记者浏览多件商品后发现,显示的几条评价均为好评。

“‘顺手购’模式如果让消费者购买全靠碰运气,那不仅给套路消费者留下机会,也会让部分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趁机在商品品质、价格上造假。”赵占领认为,商家利用此类营销模式清理库存、开展临期特卖并无不妥,但在交易中必须充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如果存在商品信息不全或查询不便等问题,则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对此表示认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在购物中无法查看商品详情,商家也只把最有利的甚至是虚构的信息提供给消费者,是严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

此外,在陈音江看来,商品详情难以查询、无法看到评价等情况都会影响消费者购物理性,在知情权难以保障的情况下,引诱消费者冲动消费,也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对于部分消费者吐槽的商家虚构原价问题,陈音江认为,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如果“顺手价”与水分极大的“原价”之间差距过大,诱导消费者交易,恐涉嫌价格欺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