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青海省推动外贸保稳提质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青海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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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hg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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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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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深挖出口潜力。依托“四地”建设,围绕盐湖化工、新能源、新材料、能源化工、藏毯绒纺、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和生物医药等产业,加快国家级和省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引导我省自产产品出口,稳定焦炭、硅铁、地毯、枸杞、蜂产品、山羊绒等传统特色优势产品出口。积极培育单晶硅、多晶硅、太阳能组件、铝型材、碳素制品等新型工业产品和沙棘、黑蒜、藜麦、羊肚菌、中成药特色农产品出口。着力提升钾肥、纯碱、碳酸锂、聚氯乙烯、金属锂、磷酸铁锂、氢氧化镁等工业产品,虫草、枸杞、蜂蜜、青稞、牛羊肉、冷水鱼等特色农畜产品,坯绸、山羊绒、丝织品等轻工产品出口比重。
(六)挖掘进口潜力。着力培育省内重点进口企业,稳定从澳新、南美等地区锌精矿、镍矿、羊毛等大宗商品进口;扩大从东南亚、非洲等地区氧化铝、铬矿等大宗商品进口。引导省内重点企业扩大盐湖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和金属冶炼等传统产业的先进设备、关键零部件和技术进口规模。引导医院、学校和企业积极开展医疗设备、精密仪器、教育设备等设备进口。支持企业建设自营进口商品直销平台,扩大牛羊肉、食品、酒类、母婴用品、日化用品等一般消费品进口。
(七)发挥国际营销网络带动作用。发挥我省地毯、坯绸、藏绣、枸杞、蜂蜜、羊绒制品等产品出口优势,重点支持骨干出口企业在欧洲、西亚、中东和东南亚等地布局国际营销网络,在巴基斯坦、阿联酋、尼泊尔、美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建设若干国际营销网点。积极鼓励我省重点企业采取共建、自建或租赁的方式,在境外建设布局若干海外仓,有效提升海外仓综合服务能力。鼓励具备跨境金融服务能力的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建设和开展海外仓业务企业的金融支持。
(八)做好外贸货物运输保通保畅。按照全国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3号)要求,将外贸货物纳入重要物资范围,对持有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外贸企业货运车辆按相关规定给予快速便捷通行,全力保障外贸货运物流运输畅通。根据外贸企业实际运输需求,用好航空货运运力,保障重要零部件、装备和产品运输。
(九)支持国际货运班列常态化运营。着力打造西宁商贸服务型、格尔木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积极推进我省面向南亚、中欧(中亚)、东南亚的贸易通道建设,进一步畅通纯碱、聚氯乙烯、氯化镁、日用百货、木材、燕麦等产品进出口通道。鼓励企业采用公铁联运、铁海联运模式开行面向南亚、中欧、中亚和东南亚方向的国际货运班列。积极探索与周边省区合作开展集拼集运,鼓励企业拼箱集货,有效整合零散货源和班列资源,提高班列重载率。支持建设国际班列综合运营平台,打造国际班列货物集散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