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青海省推动外贸保稳提质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青海镁业
|
作者:qhgem
|
发布时间: 2022-11-25
|
68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青海省推动外贸保稳提质若干措施的通知
《青海省推动外贸保稳提质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国办发〔2021〕5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国办发〔2022〕18号),做好跨周期调节,帮扶外贸企业应对困难挑战,促进外贸保稳提质,助力稳经济稳产业链供应链,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加大外贸企业纾困力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我省关于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根据部门职能,建立重点外贸企业联点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强化“一企一策”服务,切实解决外贸企业面临的生产经营、物流运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复工企业尽快达产满产,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稳定企业发展预期。
(二)鼓励创新绿色产品开拓国际市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贸易发展方向,引导生产型外贸企业推进产品向全生命周期绿色环保转型,促进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绿色发展。培育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贸易双循环企业,支持贸易双循环企业加强关键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加强对企业的配套服务,推动内外贸企业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产品。支持企业开展境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和有机认证、食品认证、资质认证。
(三)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为契机,支持企业积极申领农产品原产地证明,开展地理标志认证,扩大原产地区域累积规则的综合效应,用足用好市场开放承诺和规则。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使“单一窗口”功能覆盖国际贸易管理全链条。积极推进海关业务改革,创新海关核查模式,精简单证及证明材料,优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确保海关高级认证企业进出口货物平均查验率低于实施常规管理措施企业平均查验率的20%。落实国家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促进加工贸易发展。税务部门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
(四)加大外贸领域人才培育。创新外贸人才培养方式,推动企业与省内外教育及培训机构人才培养合作,鼓励企业、机构和部门开展外贸业务培训,鼓励省内有条件的学校开设国际贸易、跨境电商等专业,培养外贸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充分利用对口援青机制,积极引进各类外贸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