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经面试决定聘任时,相关部门即以填写“临时雇员登记表”,同时发给“临时出入证”并收证件押金10元。
3、保卫科对持有“临时出入证”的员工,将与其他员工同等对待,对未佩戴证件者给予拒绝进入厂门。
4、对遗失和严重坏损的“证件”不予退还押金,其押金上缴财务或纳入工会收入。遗失证件的号码永不使用。
以上规定从2021年1月30日起执行,请各部门严格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