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纤维氯氧镁水泥通风管道(JC 646-1996)
来源:青海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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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moa809fd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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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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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物理力学性能 6.3.1 出厂含水率试验,表观密度试验及吸水率试验按照附录B(标准的附录)的规定进行。 6.3.2 抗弯强度试验按照附录C(标准的附录)的规定进行。 6.3.3 软化系统试验 6.3.3.1 取与抗弈强度试验相同的试件三块,浸水48h 后取出,拭去表面附差水,按照附录C 的规定,测定试件浸水后抗弯强度(Rw)。 6.3.3.2 按照附录C 的规定,测定试件自然风干后抗弯强度(R) 6.3.3.3 软化系数按下式计算:(略) 式中:K——软化系数; Rw——三个浸水48 h试件抗弯强度平均值,MPa; R——三个自然风干试件抗弯强度平均值,MPa; 计算结果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6.3.4 抗柔性冲击 6.3.4.1 以一整根产品为试件。试件规格:对于P 类风管取圆形风管的直径或矩形风和的最大边长不小于400 mm;对于D类风道,规格不限。 6.3.4.2 将矩形试件大面水平支承于支距为1.8m 的两条木楞上,木楞高宽尺寸为50 mm×50 mm,长度大于试件的大边长,圆形风管应支承在相应的圆弧支座上。用20 kg标准砂袋在试件中部上方,按本标准规定的冲击高度和冲击次数,自由落下冲击同一部位。 标准砂袋是将20 kg干燥的标准砂,装入缝制的370 mm×320 mm的布袋中,冲击高度从砂袋下缘至试件被冲击接触面计算。检查试件有无破坏、变形现象。 6.3.5 抗冲击强度 按照附录D(标准的附录)的规定进行。 6.3.6 耐热性 从产品中切取三块200 mm×100 mm,厚度为产品厚度的试件。置于200℃±5℃的烘箱中烘1h。取出冷却后观察试件表面有无裂纹、剥落现象。 6.3.7 垂直承载 按照附录E(标准的附录)规定进行。 6.3.8 燃烧性能 按照GB 5465规定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1 产品出厂检验项目见表9(略)。 7.1.2 型式检验 7.1.2.1 产品型式检验项目应包括出厂检验项目及表10(略)所列项目。 7.1.2.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鉴定时; b)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其中燃烧性能试验,每两年进行一次; c)原材料或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的性能时; d)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