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发改办工业[2004]195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达2004年行业标准项目补充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在2004年~2005年内完成HG/T
2679—1995《工业重质氧化镁》化工行业标准的修订工作。该标准由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负责起草,上海松江县金星化工厂参加起草,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机化工分会归口。
二 产品概况
1 产品性质
分子式:MgO
分子量:40.30
重质氧化镁性质:白色或米黄色粉末,不溶于水和乙醇,在空气中能逐渐吸收二氧化碳和水分生成碳酸镁复盐。在热水中能部分水化生成氢氧化镁。重质氧化镁与氯化镁溶液拌和,易胶凝硬化生成镁氧水泥。重质氧化镁随生产条件的不同,其活性有较大区别,在800℃~900℃下煅烧成的重质氧化镁有较大活性。
2 产品用途
重质氧化镁:在磁性材料行业用于采色电视机偏转线圈和其它铁氧体磁性材料,钢球抛光行业做抛光剂,电器行业做酚醛树脂原料,染料行业作对氨基苯酚的生产辅料,在玻璃、陶瓷、工业催化剂、环保行业也有应用。可作为镁盐生产的基本原料,可制造人造化学地板,人造大理石,防火防热板,防火管,隔音板,还可作耐火材料,镁氧水泥和氧化镁陶瓷等。
3 生产工艺
3.1 菱镁矿煅烧法 将精选菱镁矿(MgCO3)在煅烧炉中煅烧,可制得各种活性的重质氧化镁。
3.2 轻质氧化镁重烧法 将用海水石灰法或其他化学方法制得的轻质氧化镁用卤水为原料,利用碳酸氢铵或碳化氨水生产轻质氧化镁。卤水经净化后和碳铵进行复分解反应1~4h,生成碳酸镁沉淀。用去离子水洗涤沉淀后,将碳酸镁进行干燥煅烧到800℃~900℃得到轻质氧化镁。
三 编制标准的原则和依据
3.1 编制原则
3.1.1 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3.1.2 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
3.1.3 有利于合理利用资源,提高经济效益;
3.1.4 符合用户要求,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对外贸易。
3.2 编制依据
3.2.1 国内外标准指标对比表(见附表1);
3.2.2 国内外标准试验方法对比表(见附表2);
3.2.3 国内生产厂质量月报;
3.2.4 编制过程中的验证数据。
四 国内外标准对比及制标设想
1 关于采用国外先进国家标准
目前未收集到国外标准,只收集到邢台市鹏飞镁盐厂重质氧化镁企业标准(冀Q/XPZM 07-1996),我国化工行业标准为HG/T
2679—1995《工业重质氧化镁》(指标对比见附表1)。
由于未收集到相应的国外标准,因此在原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参考企业标准进行修订。
2 指标的确定
2.1 指标项目和级别的确定
原行业标准与冀Q/XPZM
07-1996重质氧化镁指标项目设置的基本一致,本次修订保持原行业标准指标项目和级别不变。
2.2 指标参数的的确定
2.2.1 氧化镁含量
原行业标准氧化镁含量Ⅰ类二个级别为90.0%、85.0%;Ⅱ类二个等级分别规定为93.0%、90.0%;企业标准中氧化镁含量三个等级分别为95.0%、93.0%、90.0%,随着生产水平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也相应提高,根据目前生产和使用的实际情况,Ⅰ类产品的氧化镁含量二个级别调整为95.0%、93.0%;Ⅱ类产品保持原行业标准不变。
2.2.2 氧化钙含量
原行业标准氧化钙含量Ⅰ类二个级别为1.5%、2.0%;Ⅱ类未作规定。根据目前生产和使用的实际情况,Ⅰ类产品的氧化钙含量二个级别调整为1.0%、1.5%;Ⅱ类产品保持原行业标准不变。
2.2.3 盐酸不溶物含量
原行业标准盐酸不溶物含量Ⅰ类二个级别为2.0%、4.0%;Ⅱ类未作规定。根据目前生产和使用的实际情况,Ⅰ类产品的二个级别调整为0.6%、1.0%;Ⅱ类产品保持原行业标准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