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编制依据
3.2.1 国内外标准指标对比表(见附表1);
3.2.2 国内外标准试验方法对比表(见附表2);
3.2.3 国内生产厂质量月报;
3.2.4 编制过程中的验证数据。
四 国内外标准对比及制标设想
1 关于采用国外先进国家标准
目前未收集到国外标准,只收集到邢台市鹏飞镁盐厂重质氧化镁企业标准(冀Q/XPZM 07-1996),我国化工行业标准为HG/T 2679—1995《工业重质氧化镁》(指标对比见附表1)。
由于未收集到相应的国外标准,因此在原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参考企业标准进行修订。
2 指标的确定
2.1 指标项目和级别的确定
原行业标准与冀Q/XPZM 07-1996重质氧化镁指标项目设置的基本一致,本次修订保持原行业标准指标项目和级别不变。
2.2 指标参数的的确定
2.2.1 氧化镁含量
原行业标准氧化镁含量Ⅰ类二个级别为90.0%、85.0%;Ⅱ类二个等级分别规定为93.0%、90.0%;企业标准中氧化镁含量三个等级分别为95.0%、93.0%、90.0%,随着生产水平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也相应提高,根据目前生产和使用的实际情况,Ⅰ类产品的氧化镁含量二个级别调整为95.0%、93.0%;Ⅱ类产品保持原行业标准不变。
2.2.2 氧化钙含量
原行业标准氧化钙含量Ⅰ类二个级别为1.5%、2.0%;Ⅱ类未作规定。根据目前生产和使用的实际情况,Ⅰ类产品的氧化钙含量二个级别调整为1.0%、1.5%;Ⅱ类产品保持原行业标准不变。
2.2.3 盐酸不溶物含量
原行业标准盐酸不溶物含量Ⅰ类二个级别为2.0%、4.0%;Ⅱ类未作规定。根据目前生产和使用的实际情况,Ⅰ类产品的二个级别调整为0.6%、1.0%;Ⅱ类产品保持原行业标准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