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法规政策,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管理理念,切实强化各预算单位绩效主体责任,提升财政资金配置与使用效益,近日,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重点专项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正式启动2025年度重点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精准划定范围,聚焦重点项目。本次绩效评价紧扣覆盖面广、群众关注度高、资金规模大三大筛选标准,共选取164个重点专项项目,涉及财政资金总额12.01亿元,覆盖全市各领域重点民生、产业、基础设施类专项资金。通过集中开展重点评价,全面摸清项目资金运行、产出成效、管理短板,充分发挥绩效评价“以评促管、以评促改”核心作用。
部门全面自评,财政重点复评。本次绩效评价将分为两个阶段有序实施,形成完整评价闭环。一是压实主管部门自评主体责任。各项目主管单位作为绩效自评第一责任人,全面梳理项目档案、财务凭证、实施台账等资料,开展数据核查、成效分析,梳理资金管理短板并制定整改举措,确保自评资料真实完整、自评结论客观务实。二是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重点复核评价。在各单位完成自评基础上,市财政局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优化完善绩效评价指标、标准与评价方法,通过资料审核、综合打分、实地核查等方式开展独立评价,形成专业评审意见。
明确工作要求,保障评价质效。市财政局将严格对照绩效指标体系,紧盯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支出、过程管控等关键环节,督促指导项目主管部门和第三方机构如实开展评价,严禁弄虚作假、敷衍应付,从严把控绩效评价整体质量。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次年预算资金分配的核心依据。对绩效优良项目予以预算倾斜;对绩效偏弱项目督促限期整改,视情况调减、取消同类资金安排。同时,将评价结果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管理综合考评打分依据,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以本次重点专项绩效评价为契机,持续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以绩效硬约束倒逼各单位规范资金管理,持续提升全市财政资源统筹配置效率,推动财政资金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