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14:30
2.召开地点: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19号五矿海润酒店21楼3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侯昭飞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233人,代表股份1,731,597,3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237%。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4人,代表股份684,765,2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407%;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2,209人,代表股份1,046,832,0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830%;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2,231人,代表股份644,031,7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709%;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4.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补充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26年度董事及管理层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四、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对各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五、会议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富强、张子杰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