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格尔木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全力筑牢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根基。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公开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本年度,我局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聚焦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建设关键环节,通过强化组织保障、严格执法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深化普法宣传、维护行业稳定五大维度精准发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建设基础。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及时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有效提升了全局干部职工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积极性。
(二)加强监督执法,强化交通运输行业监管。一方面,在重点时段、重要节假日提前组织召开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安排部署会,重点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企业安全例会台账记录、应急预案建立以及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等进行了全面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8家,检查各类运输车辆689台次,处罚货运源头企业8家、共计罚款11.3万元。另一方面,严格规范行使《青海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认真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形成“重大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较大案件、案情比较复杂的案件”集体会议研究审议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体系。在行政执法方面,根据交通方面相关程序规定裁量基准制度,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同时,还加强了对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确保全系统干部职工熟知相关制度规定。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围绕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营运、超限超载等重点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共召开部署会(联席会)6次,专项行动6次,对28家次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巡查,累计派出执法人员210人次,执法车辆74台次,检查货运车辆375余台次,并约谈重点货运源头企业6家次。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规范执法文书制作,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的执法文书格式和要求,制作各类执法文书,确保执法文书内容完整、表述准确、逻辑严密。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行政执法案件进行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了普法任务和责任分工,将普法工作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结合“治超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举办法律讲座等方式,向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知识,共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加强行业内部法治培训。将法治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学习和培训活动,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交通运输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五)推进平安建设和扫黑除恶工作,维护行业稳定。加强平安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措施。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定期分析研判行业安全稳定形势,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召开扫黑除恶工作安排部署会,传达学习省、州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加强线索摸排,建立健全线索排查奖励机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交通运输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加大对非法营运、超限超载等重点领域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交通运输行业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不断净化交通运输市场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2025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仍存在部分短板与不足,其中法治建设工作力量薄弱问题尤为突出,具体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基层法治工作专业支撑不足。基层法治岗位缺乏专职专业法律人才,现有工作人员多为兼职承担法治工作,其法律专业知识储备、执法实操技能与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的精细化、规范化要求存在差距,难以完全满足复杂执法案件处理、合规性审查等工作需求,对法治工作质量与推进效率形成制约。
(二)人员编制与执法力量存在缺口。人员编制核定与实际工作需求不匹配,缺编矛盾较为突出,导致法治相关工作任务分摊压力较大;同时受机构改革阶段性调整影响,当前暂无可用的专职执法力量,进一步削弱了法治工作的现场执法、动态监管等实操能力,对后续工作推进造成一定阻碍。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切实补齐法治政府建设短板、提升交通运输领域法治工作质效,我局将围绕“强队伍、优宣传、提效能、严监督”四大核心方向。
(一)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筑牢人才支撑根基。一是加大法治专业人才引进力度,针对性填补基层人才缺口;二是通过“业务培训+法律知识竞赛+案例研讨”三位一体培养模式,持续提升现有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与综合素质。三是鼓励工作人员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逐步提高法治工作队伍中法律专业背景人员占比,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提升普法精准度与影响力。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性,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等定向宣传活动,提高普法内容与受众需求的匹配度。此外深化与新闻媒体合作,通过开设法治专栏、报道典型执法案例等方式,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营造良好行业法治氛围。
(三)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构建新型监管体系。重点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搭建,整合现有执法系统数据资源,实现跨部门、跨环节数据互联互通与共享共用。积极推广信息化监管、信用监管、协同监管等创新手段,加快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执法信息化与智能化水平,切实增强行业监管效能。
(四)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维护执法权威性与公信力。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机制,将监督贯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决定送达等全流程;加大执法案件评查力度,通过定期抽查、交叉互评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确保行政执法合法、规范、公正。同时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对违法违规执法的单位及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维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权威性与公信力。
附件:2025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2025年12月11日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