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青海省总工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省人社厅、省工商联、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共同召开协同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会商会,围绕各自工作职责,就协同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在综合各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形成五项工作成果,力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共同维护劳动者权益。
今后,青海七部门推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协调机制向基层延伸,在各市州已经建立总工会与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等部门协作机制的基础上,联合出台工作指引,指导县级总工会与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
同时,青海七部门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由人社部门牵头,依托市(州)、县(区)两级综治中心平台,逐步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及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室建设,力推“人社+工会”劳动人事争议裁调机制落地落实。
青海七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构建多元帮扶机制,在青海省总工会12351热线安排坐席律师,常年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讲解等服务。聘请律师服务团队,聚集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困难职工等重点群体,加大工会法律援助力度,提供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环节的代书、代理等无偿法律帮助。
此外,青海七部门建立信息共享与联动机制,建立季度信息通报制度,各单位定期互通情况,重要信息、紧急情况随时通报,实现劳动纠纷信息互通。加大劳动法律监督协同力度,加强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或检察意见书、仲裁建议书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的联动,推动解决劳动者权益保障重点难点问题。同时,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人员培训,由青海省总工会、省人社厅牵头,继续联合开展集体协商、劳动争议协调等专业培训班和技能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