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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职代会制度优势 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青海镁业 | 作者:qhgem | 发布时间: 2024-02-18 | 299 次浏览 | 分享到:

  观 点

  坚持职代会深度融入公司治理体系、改革管理、幸福企业建设,发挥职代会在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能够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与企业高质量发展。

  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是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调动工人阶级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重要途径。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铁)建立企业集团职代会制度以来,规范和落实职代会职权,探索实践“一个全面、三个融入”工作格局,有效发挥职代会在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有力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与企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依靠职工办企业和依法治企的有机统一

  中国中铁党委切实加强对职代会建设的政治领导和把关定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依靠职工办企业和依法治企的有机统一,确保职代会建设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发展。将职代会规范化建设纳入党组织工作计划和企业工作目标,把职代会职权落实情况纳入党委巡视和党建责任制考核。公司党委通过党委会、党建工作专题会定期听取职代会工作情况和职代会决议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职代会建设重要问题,支持和保证职代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公司党委指导和督促工会组织担负好职代会日常工作机构职责,落实工会人员编制,加强民主管理培训,落实提案和代表调研及建言献策制度,推动职代会成为公司党委密切联系职工、倾听职工诉求、维护职工权益的有效渠道。

  坚持职代会深度融入公司治理体系

  中国中铁党委将党的领导和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写入公司章程,为明确职代会的法人治理主体地位和权责提供了根本性支撑,使职代会成为普遍认同的公司治理主体之一。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中国中铁把职代会制度优势转变成公司治理优势,厘清了股东所有权地位和职工主人翁地位之间的关系,明确了职代会作为公司治理重要组成部分的具体权责,确立了“企业重大决策听取职工意见”的决策原则,制定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等决策机制,同时制定30多项具体权责清单,实现职代会与党组织、出资人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等治理主体的有效衔接,巩固了企业民主管理在现代企业治理中的协同治理作用。

  坚持职代会深度融入企业改革管理

  充分发挥企业集团职代会参与监督作用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国中铁始终把民主管理作为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以规范集团多级职代会制度为重点,制定《中国中铁企业民主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职代会在涉及企业改革发展重大决策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中的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监督评议权、民主选举权,把职代会打造成为职工群众有序参与企业管理和公司治理的重要平台。

  通过建言献策凝聚改革共识。高度重视职工代表的广泛性、先进性、群众性,让更多的一线职工成为职工代表的主体。通过专题培训,提升职工代表参与经营管理和建言献策能力。每年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改革、管理、党建和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检查调研。每名职工代表每年至少撰写一项提案。集团职代会成立代表提案工作委员会,重点抓好提案征集、办理和考评三个环节。职代会上作提案工作报告,编发优秀提案汇编,表彰优秀提案等。

  通过民主审议参与公司治理。中国中铁始终坚持做到“两个必须”:凡是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必须经职代会审议,充分尊重和吸纳职代会意见;凡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职代会闭会期间,根据企业改革管理需要,召开职代会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企业年金方案、工资总额管理、薪酬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等多项重要改革管理制度。另外,着力加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队伍建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加强源头参与,统筹企业利益和职工利益,参加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代表职工和职代会发声,有序参与民主决策和公司治理。

  通过民主监督助推阳光企业建设。中国中铁高度重视职代会的民主监督职能,将其纳入由纪检、审计、法律等共同组成的“大监督”体系之中。集团职代会建立了“党委领导、工会实施、纪委监督、有关部门配合”的职代会民主评议监督委员会。每年职代会都开展民主评议企业领导班子、领导人员、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另外,作为职代会日常工作机构,各级工会代表职工依法依规进入企业制度合规性评审小组、企业安委会等,监督企业人财物使用和管理,有效实现了职代会代表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监督职能。

  坚持职代会深度融入幸福企业建设

  中国中铁始终把“双向维护”作为职代会建设的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既代表和反映职工合理诉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又在党的领导下引导职工群众支持改革,维护企业健康发展,推动职工和企业同心同向、同频共振,努力实现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共建和谐劳动关系、共建幸福企业的有效途径,逐步构建了企业集团职代会有力有效的维权服务工作体系,较好地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和企业和谐稳定。

  在机制保证上,集团公司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职代会规范化建设,建立了职代会与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经理层会议、工作会议的有效衔接机制,在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时,必须履行民主程序,认真听取职工群众建议,凝聚职工共识公约数。

  在权益维护上,集团职代会通过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严控集体合同调研、起草、协商、签订、检查、考核等环节,坚持把集体合同核心条款作为公司民生指标与财务考核指标并行,把履行集体合同条款作为各级管理者底线业绩要求,将履约情况纳入各级管理者业绩考核之中。集体合同履约情况和集体合同文本必须经职工代表评议通过。集体合同的刚性履约,促成企业建立了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制度,推动建立职工工资拖欠预警机制和考核责任追究制度,着力解决了女职工特殊权益、一线职工休息休假、高原和海外员工权益保障等问题。

  在保障服务上,坚持以职代会为平台,认真倾听职工心声,着力解决职工诉求,推动公司出台了《职工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幸福企业建设指导意见》等制度,建立了“三让三不让”员工关爱、员工健康关爱计划、困难职工精准帮困基金兜底帮扶等机制,健全了“五险一金”保障、补充大病医疗和补充养老保障、地方保障、工会保障、互助保障等职工生活六级保障体系,使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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