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具体的宏观调控措施,建议如下:
一、铁路运力上,优先保障化肥企业的原料和产品运输,从而消除生产企业的后顾之忧;
二、在环保执法上,少责令停产,多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期限可放宽至明年春季用肥结束;
三、在出现极端雾霾天气、执行临时限排措施时,对达标排放的化肥企业不进行限产。
如果不想出现春季化肥供应短缺的情况,上面三条措施缺一不可!
我们既需要洁净的空气和水,也需要充足的粮食。环保问题不可能短期内解决,因此在保持强大的环保高压态势下,当前更应该优先解决粮食的问题。如果化肥供应不能在明年1月上旬之前达到很大的恢复,那么明年化肥价格完全有可能暴涨,直接威胁到农业的生产和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出台针对化肥的宏观调控措施所剩时间不多,必须只争朝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