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建立企业职工民主参与制度。其核心在于落实民主的“参与”和“分享”:企业分享涉及职工利益的信息,保证知情权;职工自由、平等地表达意见并获得反馈;参与基层团队管理,选举职工董事监事参与企业管理;参与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决策;对企业管理者实施监督;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参与企业利润分享,通过职工持股参与股权分享。
其次,建立职工申诉机制。其核心在于职工可以自由表达意见,对权益受损进行申诉。用“疏”而不是“堵”的方式、协商而不是管理方单决的方式处理矛盾和冲突。建立企业党委领导、工会牵头、人力资源参与的职工申诉处理机制,企业职能部门与工会党群部门协同处理,多途径构建企业职工申诉体系,以实现劳动关系源头治理。
再次,建立参与型集体协商机制。集体协商充分体现了企业民主管理的本质。参与型集体协商强调劳资双方参与,尤其是工会和广大职工的参与。其核心是劳资双方通过平等参与、充分沟通交流、理性协商、达成共识,共同决定企业利益分配及管理规则。
最后,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三方协商机制的核心在于:参与,即劳资政各方主体平等参与;沟通,即劳资政三方的充分沟通,地方工会要与企业工会及广大职工充分沟通,收集意见,企业联合会要与所代表的企业充分沟通,收集企业信息;协商,即劳资政三方充分讨论,反复磋商,促成理性决策;协调,即三方机制协调劳动关系中各方利益,对辖区内劳动冲突进行协调。
总之,企业职工民主参与、职工申诉、集体协商是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的主要制度,与外部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衔接,形成劳动关系源头治理体系。企业职工民主参与吸纳职工分享,是一种主动的吸纳式参与。职工申诉给职工以托底式的民主参与保障,以协商协调方式解决职工问题。集体协商确定企业的利益分配及工作管理基本规则,以此制定企业内部集体协议,职工民主参与为集体协商有效进行提供基础,职工申诉从个体权益保护角度与集体协商的集体权益保护互为补充。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在企业外部,与企业内部的民主管理机制相互衔接,指导企业内部的职工民主参与、职工申诉、集体协商机制的运行,以此体现产业领域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劳动关系的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