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审议了《平安青海建设考核办法(试行)》。指出,要真正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及时组织学习,加强宣传解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将年度考核和季度评估结合起来,用好双月调度制度,推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地各部门要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将考核办法与具体工作互融互促,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主体责任,对照《办法》实时掌握情况,及时跟进督促,努力实现“一年进步最快,两年成效显现,三年全国上游”目标。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2023年政治协商议题安排计划和2023年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重点调研课题安排计划。强调,要结合大兴调查研究,紧贴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重点工作,把计划实施好,把重点调研课题落实好。要不断拓宽党外人士知情渠道,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围绕现代化新青海建设开展调研,推进我省政治协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会议审议了《青海省“十四五”期间人才发展规划》,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