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青海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就青海省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进行通报。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医疗救治组组长李秀忠介绍,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的要求,针对奥密克戎变异株致病性明显减弱的新特点,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实际,省指挥部制定了《关于贯彻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意见》,就更加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优化调整我省防控策略提出十个方面具体举措。
一、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的要求,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区域,进一步减少封控人员数量。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更不能随意采取“静默”管理。符合解封条件的要“快封快解”,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严禁采取硬质隔离、硬质围挡等措施。
二、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可开展抗原检测。对高风险区人员和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进入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医疗机构住院部、餐饮(堂食)、室内健身等场所和网吧、酒吧、棋牌室、KTV、剧本杀、桑拿洗浴等密闭场所,须扫码并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上述有关场所工作人员按规定一并执行。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和重大活动,可根据需要,确定核酸检测查验等防控措施。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信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
出现疫情后,各地应根据疫情形势和流调研判情况,评估不同区域疫情风险大小,分级分类确定核酸检测的范围和频次,提升核酸筛查质量和效率。
三、阳性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对需要治疗的确诊病例,根据病情轻重及时转运至定点或亚定点医院治疗。各地在疫情处置过程中,应快速管控密切接触者,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四、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做好常规药品供应储备,尤其是有基础性疾病患者相关药品储备。畅通多途径购药渠道和配送环节,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非处方药物,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实名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