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州委副书记、州长孟海主持召开州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
会议指出,《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自1987年施行以来,对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发挥了重要作用。修订《自治条例》是今年政府立法计划的重点,也是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地方重要立法举措。
会议强调,经过前期广泛调研、意见征求、专家论证等立法法定环节,形成了《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订草案)》,修订过程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修订内容符合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切合海西的实际,体现出地方性、民族性、时代性和可操作性,对于进一步推进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证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更好地在海西贯彻落实,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