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州人大常委会召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颁布实施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废止新闻发布会。
会议通报了《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颁布实施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废止的相关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的决议经2020年3月27日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6月1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查批准,自2020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条例》是我州第一部涉企地方性法规,也是全省第一部在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方面的专门立法,具有很强的前瞻性、时代性和实用性。此外,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决定废止《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共三十二条,重点围绕营商环境、融资促进、政府职责、创业扶持、市场开拓、服务措施、权益保护等方面作了规范。该《条例》的出台,必将帮助海西中小微企业在特殊时期解难题、渡难关,实现提高生存和发展的能力,为推动全州经济释放活力、稳步发展作出积极贡献。